家中父母過世時,兄弟姊妹要懂得:遺產四不分,分了害子孫
農村有句諺語:“老人不講古,後生會失譜。”
若是一個家庭,老一輩的人不把好的傳統留下來,那些晚輩就會失去規則意識,從而家庭秩序變得混亂。
當家裡的父母逐一過世的時候,兄弟姊妹就就是家中的長輩了,都老大不小了。
讓人氣憤的是,很多人早就忘了規矩,在父母屍骨未寒的情況下,
就開始爭奪遺產了,自私自利的樣子,給了晚輩最惡劣的教育。
分配遺產,不僅是物質的分配,還涉及到家業的傳承,對孝道的延續,做人的格局等,不能百分之百把做到「均衡」。
依照實際情況,兄弟姊妹要懂得:遺產四不分,分了害子孫。
01
單件的遺產,分不開,別強求。
《醒世恆言》有個小故事。
有三兄弟,分別是田大、田二、田三,都成家了。
父母過世後,三兄弟還在一個灶頭上做飯,漸漸有了矛盾。
田三嫂提議,還是要分家,否則矛盾會更多。大家也表示贊同。
房子、田、門口的空地、錢,都一分為三。唯獨門口的紫荊樹,只有一棵,沒有辦法分。
田三嫂堅持要分樹,還提出一個方案:把樹砍了,分成三段。
過了幾天,田大去砍樹,發現樹已經枯萎了,輕輕搖晃,枯葉就紛紛落地。
田大哭著說:“兄弟三人,產於一姓,同爺合母,比這樹枝枝葉葉,連根而生,分開不得。”
從此,田三嫂被大家指責,非常羞愧,悄悄自縹。家庭有了悲劇。
人們對此進行評價:“紫荊花下說三田,人合人離花亦然。”
有的遺產,是單件物品,沒有辦法分開,如果強行分開了,物品就失去了其價值,或者引發了家庭內部的爭鬥。
比方說,家中只有一個玉佩,一對石墩,但是要分給三個兄弟姊妹,就不可能了。
對於不能分開的物品,要保持原樣,作為大家庭的傳家寶,一代一代往下傳遞,
指定專人保管,並且不轉賣。這是一筆精神財富,相對於物質的價格來說,更有意義。
02
父母其中一人還健在的情況下,不分遺產,就是孝道。
大部分的情況下,父母過世,不是同年同月同日,而是逐一過世。
也意味著,分配遺產,要充分考慮到孝道,要確保健在的人,能活得好好的。
若是遺產不夠養老,兄弟姊妹還得給贍養費。
但有的人,貪婪得很,壓根就不想贍養老人,卻恨不得把大家庭裡的東西,都佔有。
看過一個案例。
眉山市洪雅縣瓦屋山鎮男子鄧某軍,在父親過世後,把存款八十多萬、
房屋一套以及兩家電站的股份全部佔為己有,還美其名曰“我是兒子” 。
鄧某軍的妹妹鄧某蘭不服氣,透過打官司的方式,重新分配遺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