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中父母過世時,兄弟姊妹要懂得:遺產四不分,分了害子孫
事實上,家中還有母親、奶奶。鄧某軍的做法,顯然不對。
對於小家庭來說,遺產能夠供養健在的老人的餘生,就不錯了,哪有什麼好分配的?
若是遺產很多,也應該充分尊重老人的建議。
兄弟姊妹一把年紀了,但仍舊是父母的“乖孩子”,不要放肆,不要在家裡咄咄逼人。
03
農村的種植養殖產業,留給留守的人,家業興旺。
現如今,很多的中年人,都外出謀生了,若是父母過世了,好幾年都不會回故鄉。
清明節的時候,掃墓的事情,也只能託付在故鄉、或者距離故鄉最近的兄弟姊妹。
父母呢?辛苦一輩子,沒有外出打工,只是開墾了果園、菜地,留下了兩間老屋。
若要把家業繼續傳承下去,那就要“集中管理”,一旦分開了,多半就散了。
我的祖父母過世後,留下七、八畝柑橘園。
按照規矩,應該成五份。但是大家一合計,就全部給了留守在故鄉的小叔叔。
也許,有人認為,把果園等分了,然後再讓在故鄉的人承包。想法不錯,但是分開之後,
承包的人,會計較“我的、你的”,從而把“你的”那一份,疏忽管理。甚至會因為承包費太多,就放棄管理了。
最好,約定一個規矩,若是外出謀生的人,很老的時候,回到老家養老,再另行商議家庭財產的分配。
04
有遺囑的東西,依照遺囑辦理,不要爭奪。
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,
依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分,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。
很多老人,過世的時候,會寫下遺囑,或是口頭交代,某些遺產留給誰。
身為晚輩,尊重遺囑,也是一份孝道。非必要,不要去改變遺囑。
通常,老人的遺囑會考慮到家裡最弱小的人,曾經對他最好的人,當下日子過得最難的人。這是老人給兒女最後的愛。
若是你希望得到更多的遺產,那就在父母健在的時候,多一些關照。你給父母的愛,是可以感受到的。
若是你的小家庭條件特別好,給了父母很多的關愛,也不要去爭奪遺產。這是真正給子孫積德積福,樹立榜樣。
05
俗話說:“人為財死,鳥為食亡。”
分配父母的遺產,這是因為本性,也是習俗。但我們要克制一些惡劣的本性,要帶著一份善意去維繫大家庭的關係。
中年的兄弟姊妹,把家業處理妥當了,就是給子孫上了一堂課。以後,我們自己也能得到子孫的善待。
賺錢財,還得靠自己,若是天天惦記父母的東西,那就是沒有出息的表現。
把遺物分類,該不分就不分,格局大了,家就順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