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人騙台灣人! 知名男星「拐49台人當豬仔」遭迫害,法官震怒「重判18年」:刑度還會增加

據了解,李振豪以林森北路某棟7樓為據點,以高薪海外工作為依據,將台灣人拐賣柬埔寨,同時聯繫柬埔寨詐騙團人員「賈惇銘」、「安迪」、「竑毅」、「武男兄」 、「山酥」,每名受捐者的價格為17000至1800元不等的價格。
同時,他也分配團內成員擔任記帳、為「豬仔」辦護照、訂工資、做問卷、押機,意思毫無破綻。
部分豬仔被騙後,也緊急聯絡家人支付贖金,並尋找各地駐派官員求援,其中一人自行失蹤,而被救援返台,涉案才曝光。
李振豪等人也於同年5至7月慘遭逮捕,並被檢方提出2波公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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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波緝捕案受害者數有19人,其中4人幸運返回台,其餘15人則留在柬埔寨工作,後續穿越其他管道回台。
一、二審法官指出,李振豪惡行重大,因此判18年刑,同案其餘被告則判9至16年6個月不等。
全案後續上訴,遭最高院答覆,全案定諫。
至於第二波起訴則有30名被害者,李振豪仍是被告之一,被判18年刑,但該案仍交付最高院審理,因此最終判決尚未出爐。
這樣總計也至少36年跑不掉了,真的窮路不可用啊⋯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