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個人相愛了,卻做不成夫妻,請記住7個字

兩個人相愛了,卻做不成夫妻,請記住7個字
美麗夢想 2025-03-13 檢舉

 

有一句歌詞很戳人:

「愛是一盞燭火,明滅會有因果,聚雨疾風,吹不散我一念執著。」 和有些人的相遇,你們之間發生的故事很美好,結局卻充滿了遺憾。

相愛過,卻做不成夫妻,不甘願做知己,捨不得做情人,於是那個人就成了心底的執念。 既然註定是不能有結果的,相遇一場,究竟是緣,還是劫?

多少次的問,卻始終沒有答案。

無論如何,兩個人愛過但做不成夫妻,請記住7個字。


01. 尊重

張愛玲說:

「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,是一種緣分;在對的時間遇到錯的人,是一種不幸; 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,是一種無奈;在錯的時間遇到錯的人,是一種殘忍。」

無奈的感情,是人間常態。所以那些終成眷屬的,才顯得尤為可貴。

雖無奈,卻不該變成彼此的殘忍。

做不成夫妻,起碼你們之間有過真愛,光衝著這一點,心中便不捨不得去傷害。

有人或許會認為,只要兩個人相愛,什麼身份不重要,即便彼此身邊都有了穩定的伴侶,也要為了曾經的真愛去踩一回線。

你覺得這是為愛偉大,其實這是殘忍,是赤裸裸地對愛不尊重。

真正尊重這份愛的,不會願意把它弄得不乾不淨,把它的美好給玷污了。

沒身份在一起了,就只能克制去保持距離,這是清醒,也是對彼此的尊重。

 

 

02. 釋懷

有多少恩愛美滿,就有多少遺憾殘缺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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