驚人的因果定律:不孝順父母的人,根本沒有好命
妻子金玉奴,命不該絕,遇到了地方長官許公,並認為義父、義女。
許公聽了玉奴的訴說,就以上司的名義,安排莫稽的婚事。
莫稽到了洞房,發現許公安排的人,就是玉奴,哭著說:“有鬼,有鬼......我莫稽知罪了。”
好在,莫稽知錯能改,和玉奴一起過後半生,還把岳父母接到身邊孝順。否則這一生都被良心譴責。
詩曰:“打罵一場羞滿面,問他何取岳翁新?”
不孝順父母的人,一旦良心發現,比被人打罵,更遭罪。
俗話說:“子欲養而親不待,樹欲靜而風不止。”
人往往醒悟的時候,才發現自己的父母不在了,無法盡孝了,愧疚感會伴隨到老。精神上的內耗,有多嚴重,可見一斑。
作家毛姆說過:“良心是我們每個人心頭的崗哨,它在那裡值班站崗,監視著我們別做出違法的事情來。”
丟了良心,就是丟了心靈的門戶,痛苦、沮喪、不安等,都會湧入心靈。
03
不孝順父母的人,終究要貧窮。
有的人,不孝順父母,還從父母的身上,反覆索取財產。
尤其是兄弟姊妹多的家庭,自私自利的人,把父母的東西要過來,就以為自己變富了。
算計了父母,確實可以有一筆財富,但是不會長久。因為他沒有打天下的本事,也失去了道德素質。
自古以來,人要富起來,講究的是「厚德載物」。
德行和財富的多少,是成正比的。
在明朝,張晉在刑部任職,遇到了一個案子。
一個父親,因為窮得揭不開鍋,就去富裕的兒子家偷東西。
當時是晚上,兒子看不清,以為是盜賊,就帶著奴僕,猛打一頓。父親開口的機會都沒有,就過世了。
依律法,兒子是保護財產,正當防衛。但是兒子打的是父親,血脈至親,怎麼打呢?
張晉想了想,判定:“兒子富有,父親窮困,這擺明了是兒子長期不孝,算計父母,就以不孝治罪。”
兒子因此獲罪,家中的財產,也漸漸消失。
俗話說:“積善之家,必有餘慶;積不善之家,必有餘殃。”
不孝順父母,是一個家庭首當其衝的惡,有災禍,是遲早的事。
04
當然對於兒女不孝的事情,應該從兩個角度來治理。
其一,「子不孝,父之過」。父母過度溺愛兒女,這是不孝的源頭。
父母應該傳遞孝道,逼著兒女獨立,讀書,立業;對兒女的醜行,應該敢於揭發和教訓。
其二,“人有自知之明”,兒女應該不斷修整自己,反觀自己。
任何因果,不是不來,時候未到,千萬不要有僥倖心裡。
孝順父母,不一定會讓你馬上富起來,但一定會讓你自備陽光。
孝順今天的父母,也是善待未來的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