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觸了許多離婚女性後發現,離婚的女人往往有一些共同特點
有些女人呢,心裡明明過得苦,但現實壓得他們沒辦法離婚。
一個是經濟條件不允許,自己沒法養活自己和孩子,只能委曲求全;
另一個是明明家裡條件不錯,但性格懦弱,根本看不穿婚姻的局限,寧願將就,也不敢邁出一步。
反過來,經濟獨立、人格獨立的女人,就更有底氣結束一段糟糕的婚姻。
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人,有經濟能力的女人,面對婚姻裡的問題,
敢做果斷決策,而那些離不開男人、不能獨立的女性,只能在婚姻裡苦苦湊合。
現實裡,無論愛不愛,女人在離婚時都會考慮非常實際的問題,這才是決定她們去留的關鍵。
所以,不能一概而論,真正有底氣的女人,才有選擇的自由。
03
性格上面,不願意一直忍耐。
現實生活裡,有的人能忍,有的人忍不了。
這種性格差異,決定了婚姻的走向。
個性果斷的女人,遇到糟糕的婚姻,根本不願意繼續受氣,離婚對她們來說不過是重新開始。
但那些優柔寡斷的,她們常常害怕離婚後遇到的下一個人可能更糟糕,反而寧願將就著過下去。
我認識一個女性,個性倒是非常能忍,即使丈夫對她不堪入目,甚至動輒打罵,她硬是咬牙撐著。
她覺得,反正離了婚也未必能過得更好,不如忍下去。
但她忍得了,不代表所有人都能忍。性格決定了一切,
乾脆的女人會果斷選擇離婚,不願再在痛苦的關係裡折磨自己。
每個人對待糟糕婚姻的態度都不一樣。有些女人認為自己接下來的人生依然很重要,
不願意為了「忍」而犧牲自己的幸福,所以她們敢冒險,敢於走出一段失敗的婚姻,重新開始。
而那些忍耐的人呢?或許會繼續活在壓抑的關係裡,只是為了所謂的安穩。
性格使然,選擇就不一樣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