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生為家人,請珍惜;再親,也沒有來世!
在各種詩文藝術之中,
讚頌家的作品有這麼多,但是家到底是什麼呢?
家,是我們在這個世界上,第一個接觸的社會單位,
也是第一個接收到愛的地方,更是我們汲取每天生活養料的地方。
知名劇作家蕭伯納也曾說過:
「家是世界上唯一隱藏人類缺點與失敗的地方, 它同時也蘊藏著甜蜜的愛。」
就是一因為彼此都是家人,
所以才會用愛包容對方的缺點,容納每個人之間的想法。
對我們普通人來說,家這個字,到底意味著什麼呢?
台灣作家龍應台用最質樸的文字告訴我們,
她自己內心深處最真切的感受:當我們作為兒女時,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。
當作為被人嗬護的兒女時,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。
早上趕車時,有人催你喝熱騰騰的豆漿。天若下雨,他堅持要你帶傘。
週末上街時,一家幾口人可以擠在一輛摩托車上招搖過市。
放學回來時,
距離門外幾米就聽見鍋鏟輕快的聲音,聞到一陣一陣的飯菜香。
晚上,一頂大蚊帳,燈一黑,就是甜蜜的空間,在鬆軟的被褥裡笑鬧踢打。
朦朧的時候,窗外幽幽的梔子花香,飄進半睡半醒的眼睫裡。
帳裡帳外都是一個溫暖而安心的世界,那是家。
可是這個家,會怎樣呢?
人,一個一個走掉,通常走得很遠、很久。
在很長的歲月裡,只有一年一度,屋裡頭的燈光特別燦亮,
人聲特別喧嘩,進出雜遝幾日,然後又歸於沉寂。
留在裡面沒走的人,體態漸孱弱,步履漸蹣跚,
屋內愈來愈靜,聽得見牆上時鐘滴答的聲音。
梔子花還開著,只是在黃昏的陽光裡看它,怎麼看都覺得淒清。
然後其中一個人也走了,剩下的那一個,從暗暗的窗簾裡,
往窗外看,有一天,彷彿看見來了一輛車,是來接自己的。
她可能自己鎖了門,慢慢走出去;
可能坐在輪椅中,被推出去;也可能是一張白布蓋著,被抬出去。
和人做終身伴侶時,兩個人在哪裡,哪裡就是家。
曾經是異鄉大學一間簡單的公寓,和其他一兩家共用一個廚房。
窗外飄著陌生的冷雪,
可是臥房裡的伴侶的手溫暖無比。後來是一個又一個陌生的城市,
跟著一個又一個新的工作,一個又一個重新來過的家。
幾件重要的家具總是在運輸的路上,
其他的就在每一個新的城市裡一點一點添加或丟棄。
牆上,不敢掛什麼真正和記憶終生不渝的東西,因為牆是暫時的。
在暫時裡,
只有假設性的永久和不敢放心的永恆。家,也就是兩個人剛好暫時落腳的地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