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到晚年才看透,子女拿走這三樣東西後,這個家也就散了
起早貪黑的勞作,終於讓二嬸病倒了。當然,三個孩子也到了五、六歲,要去城裡讀書了。
孩子們離開了二嬸,也看不見兒子們給贍養費。這讓二嬸很著急。尤其是生病的時候,二嬸不知道該問誰要錢。
女兒來一句:“你不給我帶娃,別找我。”
大兒子說:“你就幫我帶一個娃,喊什麼苦。”
小兒子說:“我開店,經濟週轉不靈,加上兩個孩子要負擔,去哪裡找錢?”
身體有病痛,身無分文,這讓二嬸的晚年,苦不堪言。若是她不幫帶娃,在農村種地,
或是去城裡連續做五、六年保潔,還是會多一些存款的。
健健康康的父母,兒女都喜歡。當父母累壞了,不健康了,這就不受歡迎了,就是兒女來探望,都顯得勉為其難。
03
第三,子女拿走父母的「偏愛」後,開始厭恨父母。
有人說:“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,被偏愛的有恃無恐。”
父母老了,但是不等於思想非常成熟,做人非常完美。
總有一些老父母,還要強行管家,均衡兒女之間的感情和金錢。
有的父母,向兒子要很多贍養費,一轉身就送給了女兒。
有的父母,辛苦一輩子,所有的好處,給了某一個兒女。
還有父母,總是去某個兒女家,什麼都管,導致兒女的家庭,雞飛狗跳。
在各種偏愛之下,被溺愛的兒女,覺得父母給的太少,也不會感恩;
被冷漠的兒女,認為自己什麼都得不到,還倒貼大家庭,以後就不要多管了。
隨著時間的推移,老人終究會到收入很少、精神不好的地步。
被偏愛的兒女,終究要開始靠自己。這時候,兒女習慣了溺愛,什麼都乾不好,開始埋怨父母。
放手才是愛,這是父母要學會的。萬一學不會,就代表害了兒女。
04
《家誡要言》裡說:“立身作家讀書,俱要有繩墨規矩,循之則終生後悔無尤。”
任何年紀,持家要有規矩,老人要帶頭執行規矩。
未來晚年的體面,建議老人家做到三點。
其一,財產有分配的方案,也可以給大家交底,但不要分完了。
誰都心中有數,就不會一直惦記;老人也可以靠錢財,養活自己。
其二,老人要懂得珍惜健康,拒絕兒女安排的不合理的勞動。
帶小孩、幫忙開店等,都不是硬性要求。並且在幫忙之前,應該和所有的兒女溝通,避免誤會。
其三,人老了,糊塗的地方總是有的,過去的偏心也無法挽回,此時應該重新調整自己的感情分配。
放手所有的兒女,讓他們自己成長,才是最好的安排。能夠放在手上的,是牽掛,問候,逢年過節的團聚。
只要老人手裡有錢,心中有情,身體健康,大家庭就有凝聚力。
餘生好不好,都要握在自己手裡,別掉以輕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