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才知道,原來傳統中的手尾錢,正確用法是這樣,讓子孫越來越有錢
●手尾錢是什麼?
分 手尾錢:台語以「手尾」泛稱死者所遺留之一切物品,分手尾錢即專指金錢之分配。
分「手尾錢」的時間並不固定,有的是當事人在臨終前親身份配,有的是在死者
斷氣後即予分配,但大部分人都待出殯後,一切瑣事忙妥,再由家人均分。
若孩兒尚小,無管理錢財能力,一般均委託親人代管,等長大成人,再將財產如數交還。
分到的「手尾錢」或「手尾物」,民間又有一個不成文作法,即是將之置放米斗內,
因為「放高高,子孫中狀元;放低低,剩田又剩地」。俗諺云:「放手尾錢,富 萬年。」
意謂亡者死後有錢留與子孫,將使子孫永遠富貴,因此不計多少,俱應存感激之心。
而亡親手尾之錢鈔,必須兄弟同額,妯娌同碼,女兒同數,孫輩同量才 可,此表公平對待之意。
●手尾錢要做什麼?
過 世後入殮前,把預放在亡者手中或衣內之錢取出,放入米斗內,分給子孫每人一些,
稱為「放手尾錢」。此象徵留下財產分給子孫,也代表責任之傳承。
俗話說: 「放手尾錢,富萬年。」(台語)意謂亡者死後有錢留與子孫,
將使子孫永遠富貴。亡親手尾之錢鈔,必須兄弟同額,妯娌同碼,
女兒同數,孫輩同量才可,此表公 平對待之意。